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民办还是公办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等学校信息显示,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属于公办大学。
民办大学:民办大学,全称为全国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也就是民办高校,指的是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高等学校。其办学层次分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包含独立设置的民办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
公办大学:公办大学一般指公立大学(Public Universities),指以国家政府或地方政府资助创立维持的高等院校,公立大学区别于以民间资本的私立大学。在世界上的一些国家或地区,公立大学可被选为国家重要的研究型大学。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1995年建校的辽宁省残疾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2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辽宁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13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我省高等特殊教育独立院校。省教育厅批准实行“3+2”高职专业单独招生、单独考试、单独录取,3年制高职专业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办学。作为省政府重点民生工程的新校区位于沈阳市东陵区,现代化的校园,完善的教学设备,全国领先的无障碍设施,为学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形成了艺术、医学、电子商务、特殊教育等多学科相互支撑,三年制、五年制高职专科、一年制、三年制中专教育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残疾人职业院校之一。
作为省政府重点民生工程的新校园已经正式投入使用,学校占地面积300余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可同时容纳3200人学习、培训。2013年学校新增1690余万元的教学仪器设备,各类教学用房功能齐全。学校图书馆内汉文藏书8万余册,供无视力障碍的学生阅览;盲文藏书1000余册,有声读物1100余张,供视障学生阅览。
学校加强内涵建设,积极探求跨越式发展之路,力争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综合实力强的国内一流的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和特殊教育师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