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法律有其他规定的申请期限,则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申请流程是什么?
行政复议法中关于申请期限的其他规定?
因不可抗力延误行政复议申请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