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广告通常被视为要约邀请,即广告发布者希望潜在客户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然而,如果商业广告中的内容具体明确,符合要约的构成条件,那么它可以被视为要约。要约邀请与要约的主要区别在于,要约邀请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则是自己向他人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以下是商业广告构成要约的条件:
1. 内容具体确定;
2.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如果商业广告满足上述条件,它可以被视为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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